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2017-05-16 来源:本网原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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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工总女委[2017]6号

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精神和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定于2017年4月至7月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调研新形势下女职工劳动就业、“四期”保护、生育保障等权益实现情况。

二、调研范围

本次调研在全省22个市(区)开展。请每个市(区)选择6家企业(1家国有企业、3家民营企业、2家合资企业,主要选择生产型企业)、1个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从覆盖的企业中选择几个小企业),分别组织30位女职工、5位男职工、5位管理者参与问卷调查。

三、调研方法

1、调研主要采取问卷调查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广州、深圳、惠州、中山市和顺德区总女职委按照全总女职委要求,问卷调查采取微信平台调查方式,并根据全总女职委反馈的微信问卷调查汇总数据,形成调研报告;其他各市通过直接发放书面问卷的方式开展问卷调查,并完成本市(区)女职工问卷的数据汇总,形成调研报告。省总女职工委员会适时组织专题调研组赴部分市(区)开展实地调研。

2、全总女职委设计了统一的调查问卷,请各市(区)总女职委自行印制发放及组织开展问卷调查。

四、时间安排

1、5月31日前,各地组织完成问卷调查工作。

2、5月至6月,省总女职委组织专题调研组开展实地调研。同时,做好迎接全总女职委调研组来粤调研准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广州、深圳、惠州、中山市和顺德区总女职委于6月30日前提交调研报告。其他市总女职委于6月20日前提交问卷汇总数据,6月30日前提交调研报告。

五、调研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总工会女职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调研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调研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调研任务如期完成。

(二)确保调研质量。紧密围绕调研内容,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如实反映女职工利益诉求,力求调研工作严谨细致,调研报告情况详实、数据准确,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注重总结经验。在调研过程中,注重总结推广近年来本地区不同层面、不同类型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典型经验,培育创新工会女职工维权品牌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按照调研时间进度安排和要求,按时完成问卷调查和报送调研报告。

联 系 人:黄芳、于苗

联系电话(传真):8387166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园横路5号广东工会大厦1602室

邮政编码:510110

省总女职工部电子邮箱:nzgb@gdftu.org.cn

附件: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提纲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查问卷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问卷调查企业情况汇总表

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查问卷数据汇总表

 

 

广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