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中央驻穗单位和有关省属(集团)公司及有关厅(局)工会:
《广东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26年4月20日广东省总工会第八届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印发。
广东省总工会
2026年5月11日
附件:广东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