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举办“12.4”国家宪法日企业职工代表普法维权座谈会

2015-10-21 来源:本网原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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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汕尾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以“弘扬宪法法治精神,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建设和谐法治汕尾” 为主题,联合举办“12.4”国家宪法日企业职工代表普法维权座谈会。来自全市各地20多家企业的50多名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和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部分律师参加了座谈会。市司法局副局长郑晓红、市总工会副主席刘保海等领导出席。

会议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的颁布实施,通过“讲授知识、座谈交流、带法回企”的形式进行。刘保海针对即将实施的《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作宣传辅导讲授。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律师现场为参会人员进行了《宪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知识讲授。企业职工代表结合自身维权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与律师进行互动,律师们对企业和职工提出的如女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工资、劳务派遣等问题进行现场解释,为他们答疑解惑,氛围浓厚热烈。我们还印制了《宪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一批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发放给职工代表带回企业分发给职工,达到受教一个人,带动一群人,影响一片区的普法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我市企业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职工群众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和谐企业建设。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