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总女职工部通知,按照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拟向全总女职工部推荐广东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按照通知要求,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期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日止。
受理单位:省总工会组织部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5号
邮政编码:510110
联系电话:020-86153277
传真电话:020-83868484
广东省总工会组织部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