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广东省保育员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2015-10-21 来源:本网原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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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省直有关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各市教科文卫工会:

  为加快我省保育员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保育行业职工的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推动我省保育服务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广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决定于2015年11月7日、8日联合举办广东省保育员职业技能大赛。经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核准,并由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粤技组函[2015]1号复函和粤人社函[2015]673号文的统一安排,此项大赛已纳入2015年广东省职工技术大赛范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

  指导单位: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院

  竞赛组织和协调部门:本次大赛成立广东省保育员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院,负责大赛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本次比赛的日常工作及综合事务。办公室成立组织宣传组,负责比赛筹备期间和比赛过程中的组织联络、沟通协调和宣传发动等工作;命题专家组,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广东省保育员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命题专家和现场裁判员的选拔,以及制定大赛技术方案及命题等相关工作;评审裁判组,负责笔试和技能竞赛的评判及比赛成绩的评审工作;监督仲裁组,保证比赛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后勤保障组,负责比赛期间的接待、交通、安全保卫以及财务等各项工作。

  二、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竞赛、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

  本次大赛以保育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为依据。理论知识竞赛主要涉及保育员(三级)必备的相关知识。操作技能竞赛主要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卫生管理、生活管理、配合教育活动、培训与指导。

  选手个人成绩实行百分制,即按100分计算,其中理论素养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若总分相同,以实际操作分数高低名次排列。团体成绩以各队所有参赛选手个人成绩总和的平均分计算。

  具体大赛内容将在决赛前发放的《技术文件》进行明确。

  三、参赛人员

  在广东省内从事保育职业(工种)的在职人员,参赛选手要求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投诉和违规记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中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五年以上;(2)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业工作九年以上;(3)幼师职高毕业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4)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

  各类培训学校在职教师与学生不得参赛。

  四、大赛方式和要求

  本次竞赛由全省各市的总工会、教科文卫工会共同组织初赛,选拔出本地区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全省决赛。每支代表队由3名队员、1名领队组成。各市(区)队参赛队名额分配见附件2。

  推荐参加竞赛的幼教服务企业(机构)必须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市场信誉良好,诚信度高,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奖励办法

  全省决赛设团体奖项和个人奖项。

  1、团体奖项

  对决赛前三名的代表队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团体冠军、亚军、季军奖杯及证书。

  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工作突出的单位授予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奖牌。

  2、个人奖项

  (1) 对决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优胜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并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授予“广东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称号。

  (2) 对决赛中获得第一名的优胜选手由省总工会按程序颁发“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3) 大赛组委会对决赛中前八名选手颁发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九至十八名颁发二等奖;十九至三十名颁发三等奖;其余参加决赛并取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的选手颁发优秀奖。

  (4) 本次全省保育员职业技能大赛的决赛按照保育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的相关要求进行,决赛中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颁发省高级职业资格。原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并理论、实操均合格者,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省级决赛选手,可晋升为技师级。

  六、大赛程序

  (一)报名办法

  填写并提交《2015年广东省保育员职业技能大赛个人报名表》(附件3)和《2015年广东省保育员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4),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组委会办公室邮箱gzhzz8386@163.com。提交选手身份证复印件、白底彩色免冠相片4张、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从业工龄证明,将参加决赛的选手、领队的名单并于9月20日前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院)。

  (二)资格审核

  1.参加大赛的选手须年满18周岁以上,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2.参赛选手的资格由各选手单位初审,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以及单位公章。

  3.参赛选手的资格初审证明、选手身份证复印件、白底彩色免冠相片4张、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从业工龄证明,送到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办理相关参赛手续。

  4.各地初赛资格审核由各地组织单位负责执行,决赛资格审核由大赛组委会负责执行。

  5.参赛选手必须佩戴由2015年广东省保育员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制发的参赛证件及身份证原件,方可具有进入比赛场地的资格。

  (三)制发参赛证

  大赛组委会在将参赛队及选手的相关资料复查、审核无误后,归纳、整理转发给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根据相关资料、选手信息制作参赛证,并在报到时发给参赛选手。

  (四)决赛安排

  本次竞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市组织实施,决赛由组委会组织实施。

  决赛定于11月7日、8日在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院举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南燕翔路浩诚商务中心2号楼五楼),具体赛程安排将在决赛前发放的《竞赛指南》进行明确。

  (五)裁判报名

  各地市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推荐1名大赛裁判,要求具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熟悉本职业工种的技能考核要求和评定方式;具有丰富的本职业(工种)理论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能、执裁工作能力。

  报名办法:填写并提交《2015年广东省保育员职业技能大赛裁判推荐表》(附件5)、考评员资格证复印件、大一寸彩照一张,于7月20日前邮寄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院)。

  七、其他事项

  (一)参赛费用

  本次大赛的决赛按代表队收取500元/队的参赛费(含办理职业资格证费用)。参加比赛的代表队食宿自理,其它费用由主办单位补贴。

  (二)大赛联络人

  1、广东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地址:广州市东园横路5号广东工会大厦1602

  邮编:510110

  联系人:黄芳

  联系电话:020-83871660、83874888-31601

  邮箱:nzgb@gdftu.org.cn

  传真:020-83871660

  2、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

  地址:广州市东园横路5号广东工会大厦1406

  邮编:510110

  联系人:岑洁燕

  联系电话:020-83871095

  邮箱:gdsjkwwgh@163.com

  传真: 020-83871095

  3、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南燕翔路浩诚商务中心2号楼五楼

  邮编:510280

  联系人: 林敏仪、胡影芬

  联系电话:020-89083455、89083417

  邮箱:gzhzz8386@163.com

  传真:020-89083455

  请各市(区)工会女职委、教科文卫工会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次竞赛的宣传发动、报名参赛、选手选拔等组织工作,迅速广泛地发动相关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本次活动,并将竞赛活动与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有机结合,通过开展竞赛切磋技艺,选拔人才,提高水平,总结经验,推动我省保育服务行业的创新发展。

  附:

  1、2015年广东省保育员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2、参赛选手名额分配表

  3、2015年广东省保育员职业技能大赛个人报名表

  4、2015年广东省保育员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5、2015年广东省保育员职业技能大赛裁判推荐表

  6、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院交通示意图

  广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