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工总女委[2015] 号
关于开展“单独两孩”政策与女职工权益保障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十六届三次执委会和省总十三届二次全委会精神,按照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省总女职工委员会拟于2015年6月至8月,开展“单独两孩”政策与女职工权益保障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课题
“单独两孩”政策与女职工权益保障情况调查
二、调研方法
1、拟采取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在22个市(区)的企业开展调研。请各市(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选择8家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产行业的企业(中小非公企业应占50%)和2家事业单位参加调研。
2、省总女职委统一设计调研问卷,各市(区)总女职委印制并发放。女职工调研问卷由女职工填写,女职工组织调研问卷由该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填写。
3、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顺德、湛江各发放女职工调研问卷500份,女职工组织调研问卷10份;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各发放女职工调研问卷400份,女职工组织调研问卷10份。
4、各市(区)工会女职委按照调研提纲要求,认真组织力量做好调研工作,对调研结果进行数据统计,填写调研问卷汇总表,提炼典型经验材料并形成调研报告。
二、调研时间
1、6至7月,请各市(区)根据所承担的课题要求在本地区组织开展调研。
2、6至8月,省总女职工部组织调研组赴部分市(区)开展调研。
3、2015年8月20日前将调研问卷汇总表2份、调研报告、典型经验材料报省总女职工部。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此次调研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调研方案,认真做好各项调研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将调查研究与指导推进工作紧密结合。
2、确保调研质量。调查数据、问卷填报要准确客观,典型经验要特色鲜明、成效显著、代表本地区水平。调研报告要情况详实,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3、按时报送材料。按照时间要求认真完成报送调查表、调查问卷汇总统计,形成调研报告。请注意收集开展工作和调研过程中的影像材料,一并报送省总女职工部。
联 系 人:严壁 黄芳
联系电话、传真:8387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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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女职工部电子邮箱:nzgb@gdftu.org.cn
附件:
广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