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妇联在北京召开“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首次发布了林某某申请人身保护案等十个典型案例。据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高莎薇介绍,广东林某某申请人身保护案为家暴受害妇女遇事找法提供了很好的指引,也为人民法院审理家暴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基本案情
林某某婚后不久即遭受丈夫余某的谩骂殴打。林某某曾多次报警,但余某仍对其殴打、威胁。2013年3月林某某起诉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申请法院作出人身保护裁定并要求法院责令余某自费接受心理治疗。
余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适用了简易程序进行缺席听证。林某某向法庭提供了充分证据,如《报警回执》、照片及病历、手机短信截屏,以及发现余某婚外情报警后,公安机关作出的调解书、协议书和余某写的保证书等。2013年4月9日,法院经审查发出了辖区内第一份人身保护民事裁定书。
专家点评
薛淑兰(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原副庭长):该案为家暴受害人怎样收集保存证据以及人民法院如何处理施暴人不到庭的案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在受到家暴后,受害人要向林某某学习,及时报警,提取和保存证据。本案审理法官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家暴受害人的人身安全,防止了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此外,法院还可以考虑对无故不到庭的施暴人进行拘传。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