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总在非公企业开展“爱心妈妈小屋”试点建设

2015-10-21 来源:本网原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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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进一步推动落实贯彻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切实为女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近期,惠州市总工会在女职工人数较为集中的企业选择试点建设“爱心妈妈小屋”,更好地为企业女职工服务。

关爱在职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为女职工提供一个人性化温馨服务私密、干净、安全的休息场所,为女职工排忧解难,是惠州市工会女职委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市总工会下拨每家企业工会一万元的经费补助,用于“爱心妈妈小屋”相关标准建设,内置空调、电冰箱、电视机、饮水机、舒适沙发、床、椅子、台等,为在职女工安然度过女职工孕期、哺乳期等生理阶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温馨服务,成为女职工的“温馨驿站”。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