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会爱心妈妈小屋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

2022-03-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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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分类(根据使用对象)

  1、机关事业单位、楼宇、企业(园区)“工会爱心妈妈小屋”。设立单位(园区)内部,主要供单位(楼宇、园区)内部有需要的女职工使用。

  2、公共场所“工会爱心妈妈小屋”。设立在机场、车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内,供有需要的女性使用。

  二、机关事业单位、楼宇、企业(园区)“工会爱心妈妈小屋”配置

  具备一个私密、干净的10平方米左右的独立空间,内部配置可为:

  1、基础配置

  “工会爱心妈妈小屋”铭牌,热水、洗手液、洗手台,桌子和椅子(至少2把)或沙发,冰箱、电源插座,垃圾桶等。

  2、舒适配置

  “工会爱心妈妈小屋”铭牌,热水、洗手液、洗手台,桌子和椅子(至少2把)或沙发,冰箱、空调、空气净化器、奶瓶消毒器、饮水机、微波炉、电源插座,干湿纸巾、储物柜,母乳喂养知识读本、宣传册、海报,垃圾桶等。

  三、“爱心妈妈小屋”管理和服务

  1、场所标识:“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均需在醒目位置悬挂带有统一标识的铭牌,便于女职工识别和使用。

  2、场所要求:作为女职工休息的公共空间,“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可以是固定场所,也可以是临时性场所,既要考虑舒适和私密,也要考虑卫生和安全。

  3、场所管理:制定使用管理制度,应配备专人进行服务和管理,每天进行清洁打扫,同时对于使用人员应实施登记制度。

  4、场所配置:专项建设经费由主办、承办单位一次性拨付到位;“工会爱心妈妈小屋”铭牌按照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统一设计标准制作。

  5、场所服务:“工会爱心妈妈小屋”作为女职工背奶、休息、健康教育交流、心理调适的场所,可以通过定期举办“妈妈课堂”学习活动,帮助女职工们增加备孕期、怀孕期和哺乳期等女性特殊生理阶段的有关生理知识和心理知识。提倡有条件的企业、楼宇将“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对社会开放,展示良好的社会形象。

  注:《广东工会爱心妈妈小屋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在各单位实践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