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总工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进广东省用人单位托育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卫生健康局(委),省级产业工会,省直属机关工会,中央驻穗单位和部分省属(集团)公司及有关厅(局)工会,省属、部属医学院校附属医疗机构,委属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其中,各地工会与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并实地评估核实后,逐级上报至省总工会;各产业各单位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相关申报材料,由本系统工会逐级检查核实,向省总工会推荐申报。省总工会将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专家联合组成评审小组,严格对照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推荐申报条件,以优中选优、引领示范为导向,对全部推荐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推荐名单。
《通知》明确,被确定为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的申报单位,省总工会将配套资金,一次性下拨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各地各产业各单位工会应积极配套资金,支持用人单位开展福利性托育服务。
据了解,日前,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的通知》,明确了此次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的推荐对象为单独或联合举办全日托、半日托托育机构,主要为本单位职工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用人单位,并从高度重视、管理科学、安全保障、价格可接受、具有典型性或创新性五个方面明确了推荐条件,优先推荐省级、市级爱心托育服务示范单位。全国总工会将对确定的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下拨约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到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工会,省级工会要按照全总补助资金数量,对本省级单位内确定的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进行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并把托育服务工作作为评先评优的参考因素。《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也明确,基层工会开展的托育服务所需经费,可以从工会经费中列支。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总工会将联合组建全国爱心托育工作专家组,为各地提供公益讲座、辅导培训等指导服务。
(编辑:邓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