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工总女委[2016]
关于开展创建女职工创新工作室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中央驻穗单位及有关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贯彻实施全总女职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意见 》,弘扬劳模精神、“大国工匠”精神,进一步调动我省女职工职业创新热情,推动女职工创新发展,促进女职工创新在企业科技进步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切实将女职工创新活动落到实处引向深入,省总女职委号召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开展“女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创建工作,并在今年树立30个女职工创新工作室示范点。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总、省总的工作部署,大力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充分发挥女劳模和女职工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广大女职工搭建施展才华、岗位成才的平台,培育和造就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高素质女职工队伍,推进女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深入发展,努力使女职工创新工作室成为女职工成长的“大课堂”、技术创新的“孵化器”、成果转化的“中转站”,不断增强女职工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广大女职工在实现“十三五”目标任务和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更好地发挥“半边天”作用。
二、名称和职责
(一)女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名称含义:指把有发明爱好、创新兴趣和有技能专长的女职工组织起来,按照“5有”创建条件,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项目攻关、技术难题探讨、岗位技术和经验交流的女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平台,是培育女职工创新人才的大课堂,是女职工岗位成才的大舞台,是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的智囊团。
(二)女职工创新工作室的职责任务:传播科技知识,激发创新思维,提高女职工自主创新能力;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活动;开展技术培训、经验交流,传承专长技能和独特技艺,带动岗位创新队伍能力和创新成果质量的提高;推广应用女职工创新成果,推动本单位技术进步,提高本单位经济效益。
三、创建条件
1、有女劳模或女职工技术骨干领衔。必须有1名以上具有专业技术特长、实践经验丰富,在本行业、本专业(或工种)、本企业中有一定影响,得到业内认可的女性高技能人才,或获得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
2、有创新工作团队。有3名以上成员的工作团队,团队成员中60%以上为女职工,已建立并有效运行1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持续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女职工技术创新参与率达到60%以上。
3、有工作平台。有固定的活动场所、网络交流平台、基本设备设施,并具有一定配套经费,能够保证正常开展创新活动,运作顺畅规范。
4、有技术攻关项目和工作制度。有工作目标、技术攻关项目或课题、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有一套相对完善的活动开展、学习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奖励激励、内部管理等制度,并张贴上墙或网上公布。
5、有创新成果。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持续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推动一线女职工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大幅提高,每两年至少有1-2项创新成果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或认定。
四、女职工创新工作室示范点申报方式
1、经所在单位工会推荐,再由各地市(区)、各省直属单位、各省级产业、行业工会推荐产生,于2016年10月前将材料报送省总工会女职工部,经女职工部考察审定后,统一发放牌匾。
2、申报资料包括:“广东省女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一式2份;女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等;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材料,包括工作室成员的研究项目、创新成果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
联系人:黄芳 王荣光
电话:020-83871660
电子邮箱:nzgb@gdftu.org.cn
广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