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把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组建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的通知

2015-10-21 来源:本网原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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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中央驻穗单位及有关厅(局)工会,省总机关有关部门:近期,全总下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从今年开始,用五年时间基本实现在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中女职工组织的全覆盖。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和全总的工作部署,省总工会决定:从明年开始至2012年,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在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中女职工组织的全覆盖,并从明年开始把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组建工作纳入省总工会对各市总工会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具体考核细则按2010年省总工会下发的考核通知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中央驻穗单位及有关厅(局)工会要以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组建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为契机,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建工作放在工会工作大局中推进,按照“企业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的组建要求,及早部署,落实责任,确保企业工会组织与女职工组织建立同步,规范建设同步,发挥作用同步。

  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二OO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