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产妇受到不公平待遇,怎么办?

2015-10-21 来源:本网原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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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反映我是一个准妈妈,35岁,现在怀孕26周。自从公布自己怀孕以后,在公司受到不公平待遇,拿到手的工资一个月比一个月低,年终奖评估得分还不如刚到半年的新手,真心觉得很累,身体吃不消,请问怎样才能争取到公平的待遇。

分析这位女职工所在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如果怀孕女职工在体力上无法承受原岗位的工作量,她可以开具医疗机构证明请用人单位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工作岗位,但前提是不能降低她的工资待遇。她所在的公司降低你的工资是属于违法行为,当她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遭受到侵害,她有权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目前,我省各地市工会都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从专业角度协助职工开展法律维权。省总工会近年来组织了“千人律师团”,专门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是我省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品牌,在全国都颇具影响力。如果女职工需要的话,可以向省工会或地市工会提出申请要求,我们会尽力提供帮助,相信可以得到理想的结果。

(编辑:刘俊)